释义 |
海宁交警电话:0573-87250010。 交警的具体职责是以下几点: 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