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时需要对地下管线进行保护,拆迁单位不能损坏地下管线。但是,如果地下管线影响到了拆迁进程,需要进行移动或更改,需要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并且在移动或更改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转,如有损坏应及时进行修复。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拆除拆迁单位应当在拆迁前向地下管线管理单位申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保护、移管或拆除,并向有关单位报告,报告内容应当详实准确。 2.《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协助行政区域内房屋拆迁工作,保护地下管线。在房屋拆迁时需要移动、更改,应当事先与有关单位协商,经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移动、更改后应当通知原管线分管单位,并及时修复管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