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诈与诈骗的不同之处 |
释义 | 合同欺诈的区别、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及合同欺诈的手段和防范措施。民事欺诈是用夸大或虚构事实来欺骗他人,属于民事行为,应由民事法律调整;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及刑法。欺诈订立的劳动合同被视为无效,损害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欺诈的手段包括虚假质量、宣传、价格等,防范措施包括宏观控制、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法律分析 一、欺诈和诈骗的区别 1、欺诈是民事行为,民事欺诈行为一般来讲是用夸大事实或虚构部分事实的办法,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行为,以达到谋取一定利益的目的。如:以次充好的消费欺诈行为。 2、《刑法》对诈骗罪目的规定的很明确,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体来说是行为人不打算付出任何代价或做出任何劳务,即取得对方信任而非法占有财物。 民事欺诈虽然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民事法律关系范围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来调整。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应由刑法来调整。 二、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对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无效的劳动合同,并将确认合同效力的权力赋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劳动法》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的无效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所导致,劳动者该如何对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劳动法》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规定。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如对用人单位欺诈,损失的仅仅是欺诈被识破后的剩余劳动合同期限履行利益;而用人单位的欺诈,其后果也就是合同不再履行,向劳动者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劳动报酬,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再支付数额有限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而已。 三、合同欺诈的手段有哪些 1、合同民事欺诈的主要手段有: 虚假的质量欺诈、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虚假的宣传欺诈、虚假的价格欺诈、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欺诈、虚构标的欺诈、非法传销欺诈、买卖双方欺诈。 2、合同欺诈的防范措施: (1)加强对合同欺诈的宏观控制合同欺诈的宏观控制,是指国家从宏观角度出发,综合动用宣传教育、立法调整、行政执法、司法干预等手段进行有效地控制与预防的措施。 (2)采取预防合同欺诈的防范措施: 合同欺诈的防范,狭义上讲就是从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角度,寻求预防合同欺诈的对策和方法。 (3)遭遇合同欺诈时的应急预案。经济活动中遭遇合同欺诈时应采取以下救济措施: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依法废约、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政法机关及时介入查处。 结语 欺诈和诈骗虽然有区别,但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欺诈行为应由民事法律来调整,而诈骗行为则应由刑法来处理。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被视为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欺诈的手段多种多样,但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宏观控制、采取预防措施以及遭遇欺诈时的应急预案来防范和解决合同欺诈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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