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加盖“复印无效”等签章,并注明相关日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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