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如何变更终止 |
释义 | 1、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2、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3、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一、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借款合同并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双务合同。原因是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进行借款,借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需要承担到期返还借款本金以及支付约定的利息义务的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承担一定义务的,而不是只有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合同义务的单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1、借款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根据出借方资金来源和经营方式,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由于各种贷款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因此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种类。 2、币种。 因为外汇管制需要,国家对人民币和外币借款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当事人应当对此加以约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贷款人利益的保护,合同对此应当约定。 4、数额。 当事人不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借款总金额,还应当明确每次提供贷款的金额;如果订立最高额贷款,每次贷款的数额应在最高限额内。 5、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6、期限和还款方式。 除上述内容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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