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用工的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用工形式及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劳动用工形式包括期限、身份和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划分。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为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劳动用工的形式有: (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二)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种方式。 (三)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用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3种方式。 (四)还有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用工形式的分类和比较 劳动用工形式可以根据不同的雇佣关系和工作形式进行分类和比较。常见的劳动用工形式包括全职雇佣、兼职、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等。全职雇佣是指雇主与员工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员工享有完整的劳动权益和福利。兼职是指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兼任多个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收入相对较少。临时工是指雇佣关系存在一定时间限制,一般用于临时性工作需求。合同工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期限和条件的雇佣形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管理和待遇。通过对这些劳动用工形式的分类和比较,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同形式下员工的权益和雇佣关系的特点。 结语 劳动用工形式多样,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聘用身份、工作制度等分类,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为期限的用工方式,以及固定用工、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此外,劳务派遣也是一种常见方式,其中派遣单位承担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关系。了解这些形式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员工权益和雇佣关系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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