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了,又急用怎么办 |
释义 | 一、身份证丢了要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后要及时的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补办,在挂失身份证后,居民可以申领丢失、补办身份证。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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