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规违纪行为是指什么? |
释义 | 所谓违规违纪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 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具备几个基本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就谈不上违法违纪行为,更谈不上追究纪律责任。这些条件包括四个方面,即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是指违法违纪行为的实施者或称行为人。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观方面也称主体主观上的过错,是指违法违纪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违法违纪行为及造成的后果。 一、违规和违法处罚的区别 违规: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而违法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违法可能涉嫌犯罪,而违规没有违法那么严重。违法: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的构成要素包括:违法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单纯的思想意识活动不能构成违法。违法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即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违法必须是行为者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即行为人有主观方面的过错的行为。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和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设置的法人。 二、挪用公款罪与拆借资金的区别 一是概念上的区别。前者是指原定用于某方面的公款挪为个人使用;而后者是银行或企业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借贷的行为方式。 二是行为方式上的区别。前者具有行为上的隐蔽性和手段上的违法性。后者是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关系。 三是从社会危害性上看。前者是犯罪行为;后者只是一种违背财经制度的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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