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小区的开发商已经超过了土地面积,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怎么办? |
释义 | 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去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办理房产证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办理房地产公证的一般流程如下:1、申请人前往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2、提交房地产公证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或涉及房地产继承内容的遗嘱或房地产赠与协议等公证人要求的其他材料;3、公证人核对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询问当事人公证申请意愿是否真实,并制作相关公证谈话记录;4、公证人经审查确认公证申请材料真实无误,申请人公证申请意愿真实合法的,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购买公寓有独立的房地产证明书,已经签订了合同,但发现根本没有独立的房地产证明书,想退款,不能与开发商协商 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则可以退,不同意,则不能退。购买房屋时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房有两种解决方式:1、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退还首付款。2、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首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我是开发商,房地产证的业主需要我们邮寄吗?公司以前规定不能邮寄,业主现在抱怨,问,如何处理合适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找房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法院起诉: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当事人可以找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期限时间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日期或规定日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购房人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一年以上期限内仍不能取得产权证的,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起诉时可以携带合同,以及开发商不给房产证的证据资料。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目前,分四期开发的房地产已经开发到三期。业主委员会能成立吗? 法律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法律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新房子已经交付了,但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整改,所以没有收到房子,但是房地产证书的开发商已经完成了,所以我可以先去开发商那里领证书吗? 新房子交付后,产权仍然还不是购房者的,需要办理产权证。首先购房者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其次,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填完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接着,购房者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开发商处或登记部门领测绘表,并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购房者在开发商处办理完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金和契税后,把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最后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带着领取通知书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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