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一般工资薪金所得的每月费用扣减3500元,超过部分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每月收入当中也有部分可在税前扣减,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还有企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