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偿帮工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释义 | 1、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一、义务帮工中共同利益的确定是什么 义务帮工中共同利益的确定方法: 1、为别人提供免费劳务的帮工,在帮工活动中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被帮助工人明确拒绝帮助工人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赔偿; 3、帮助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伤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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