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亲妈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和出示的材料: 1、婴儿父母其中一方书面申请书。 2、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户口薄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婴儿已办入户,需另增加婴儿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婴儿父、母亲其中一方身份证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户口薄及接生单位住院病历中的姓名、号码一致)。 4、未婚生育者提供计生部门未婚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5、婴儿父母离异者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原件。 6、产房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7、父亲一方申请有疑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出生证明,也被叫做《出生医学证明》,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开出的一项证明。这份证明详细记录了宝宝的出生情况、与父母的血亲关系,对宝宝而言至关重要。同时也是申报宝宝户籍及国籍的重要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用。宝宝作为公民之一,必须有这样一个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 开具该证明时,父母需要填写以下内容:爸妈的姓名,双方的身份证号,宝宝名字,为宝宝申报的户口地址,妈妈的居住地址,床位号等等。产妇在出院之前,一定要确定宝宝的姓名,否则部分医院是不会发证的。 出生证明的作用 1、它可以证实宝宝是在中国境内出生以及相应的出生状况等基本内容。 2、证实出生宝宝有哪些直系的血亲关系。 3、它是宝宝申报国籍的重要医学方面的根据。 4、它也是户籍登记机关给新生儿户口登记的重要依据。 5、刚出生的宝宝可以凭借它获得一些保健服务。 6、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作为有效凭证办理小朋友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