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疫情不能上班的怎么办 |
释义 | 1.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2.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3.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4.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一.员工在疫情期间从事志愿活动感染肺炎病毒,属不属于工伤? 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据此,在疫情期间,员工在志愿活动中感染肺炎病毒是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二.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单位不给发工资该如何维权? 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 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三.参与防治新冠肺炎的工作人员,一天有多少临时性工作补助? 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的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 总体而言,在员工隔离期间也不应该没有任何工资,可是隔离期间的工资待遇取决于被隔离的原因,隔离的时间和企业停产的时间,假如在自己被隔离的同时,所在单位还没有正式复工,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待遇肯定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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