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有缺陷业主可以不支付物业费或承担违约金。物业服务的缺陷相当于物业没有完全履行物业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物业合同要求物业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缺陷,导致物业管理混乱,房屋漏水严重,属于合同未完全履行,在收取物业费时未提供同等的物业服务义务,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