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流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企业,如因融资需求,想要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可遵循一下流程进行操作:第一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改制意见并成立改制机构,国有企业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制并成立改制筹备小组;第二步:选择发起人;第三步:聘请中介机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第四步:审计和资产评估;第五步:国有资产评估的核准与备案(若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第六步:制作改制文件;第七步:办理国有股权管理审核批复事宜(若涉及国有股权);第八步:注资和验资;第九步:召开创立大会;第十步: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手续。风险提示: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含5人)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条https://www.66law.cn/tiaoli/6.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