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以下哪些情形可能会判处死刑
释义
    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 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 抢劫金融机构的。
    4、 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 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二、 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 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 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 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 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繁多复杂,相对应的量刑幅度也非常大。就是说毒品犯罪,最轻可判管制甚至缓刑,最重可判死刑并没收财产。而在这生与死之间,如何能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了解可能判处的刑罚,对于当事人而言至关重要。
    因此,为你辩护网特整理出清晰明确的毒品犯罪量刑情况,以飨读者。
    可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的毒品犯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两斤)以上,海洛因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以上列举的行为是否判处死刑,要根据毒品数量的多少和犯罪情节而定。其中,有的毒品犯罪分子虽然刚好达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海洛因50克,但属累犯、惯犯或者其他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判处死刑;有的虽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在1千克以上,海洛因在50克以上,但属偶犯、从犯、或者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的,也可以不判处死刑。
    另外,由于地域差异较大,犯罪案件情况复杂,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标准在全国各地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各地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与毒品犯罪形势的需要,均提出一个供本地区内部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
    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称“生命刑”、“极刑”。
    全世界尚保留死刑的国家约为40个,其中约有近10个国家在近二十年来没有真正执行过死刑(实际上已无死刑),在其余约三十个国家中,约有一半国家对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即死刑只针对暴力犯罪),从人类文明的角度来说,死刑是统治者为维持统治而采取的极端“合法暴力”,以剥夺犯罪生命为目的的最高处罚形式,是人权社会所禁止的,世界人权组织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前提下,积极呼吁在全世界取消死刑。
    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取消死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人口众多,整体国民素质较低,对犯罪的仇视、对死刑的认可(这可能是最主要的)、“杀人偿命”等原始法律观念根深蒂固,以前法院宣判死刑布告中常出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中国特色”吧。而取消死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死刑在我国最终也肯定会取消,事实上,我国在近来的司法实践中已减少对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公开承认这一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19: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