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未规定自动离婚的情形,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