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买房需要户口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除上述材料外,需要提供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每一位公民从出生以后都需要办理户口登记,所以,买房的时候不可能无法提供本人户口本,相较于全款买,房贷款买房准备的材料也比较多,因为还需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工资收入证明等有效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