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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补交社保
释义
    社保断了想要补交的情况,有三种补交方法:
    1、单位漏缴的,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补交申请条件是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按核定的数额及时缴费;所需材料有《社会保险费补交申请表》;补交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和原始会计凭证;
    其他证明材料,如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个人当前无单位,但是想补交社保。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补交的。可以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的申请,并且足额缴费。个人补交社保所需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填写《补交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补交流程主要是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社保转移后,想补交之前断缴的。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换公司后,社保已经转移到新单位。此时想补交前面断交的,可以新公司咨询能否补交。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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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8: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