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渔时间: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在休渔期捕鱼,最高可以处罚款10万元。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禁止类型: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间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在禁渔期内,人工养殖的经济鱼类需要捕捞的,须报经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常年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地笼网、绝户网和迷魂阵进行捕捞;禁止宣传、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垂钓。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禁渔期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禁渔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禁渔区范围,延长禁渔期时间。 (二)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教学科研、驯养繁殖等特殊需要,采捕黄河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开展增殖渔业的湖泊和水库,要严格区分增殖渔业的起捕活动与传统的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生产,加强对禁渔期内增殖渔业资源起捕活动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第一条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