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和解指双方自愿协商解决争议,调解是在第三人主持下解决,仲裁是根据仲裁协议提交裁决,诉讼是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1)和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当事人在尊重彼此利益的基础上,再次协商并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和解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合同纠纷。 (3)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发生争议前或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履行。 (4)诉讼是指当事人在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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