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准生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1、已婚育龄妇女在结婚登记后,纳入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参加正常的健康检查。 2、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在办理一孩登记手续时,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以下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照2张及计生服务站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4、男女双方若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5、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将有关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手续。 一、已经取消准生证的省份有哪些 全面二孩以前,我国多省市已取消头胎准生证,如江苏、黑龙江、上海、山东、湖北等早就已取消头胎准生证。此次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实施,全面实施二孩落地,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一致,目前全国多地都在加快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率先完成地方计生条例修订的广东省已明确取消二孩审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山西省官方也透露,正在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准备生育的夫妻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享受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服务。 计划生育相关服务也将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落实首接责任,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这意味着,长期习惯于管控的计生系统正在向服务转型。 二、流动人口生育二孩如何登记 流动人口两孩可在居住地登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提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 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在现居住地出生的比例不断上升。与2010年相比,2013年流动人口子女在现居住地出生的比例上升了23%,达到58%。 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介绍,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 全面二孩政策对于我国人口总量的影响大概在2%。现在已经把原来用于一孩登记的有关工作程序扩展到二孩。目前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程序告诉基层,指导基层加强流入地和户籍地的信息沟通,把网上办事工作进一步往前推进。因此也能预计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数量会大幅度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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