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户口本更新在籍地派出所更改,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本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相应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