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方法有 |
释义 |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主要方法为: 1、核企业厂址选择在人口密度较低、水文和气象条件有利于废水、废气扩散稀释及地震裂度较低的地区,以保证居民所受辐射量低于世界规定的标准; 2、工艺流程选择和设备选型要考虑废物产生量少并运行安全可靠; 3、废水和废气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严格控制放射性核素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4、对浓集的放射性废水,一般要进行固化处理;对放射性强的废物要进行永久贮存处理; 5、在核企业周围和可能遭受放射性污染的地区进行监测。全世界核工业污染多数属于事故性污染,因而最大限度减少或排除事故和完善事故处理的应急措施,对于保护环境将有重要意义。 出现了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如下: 1、选用就近的建筑物进行隐蔽,减少直接的外照射和污染空气的吸入。关闭门窗和通风设备(包括空调、风扇),当污染的空气过去后,迅速打开门窗和通风装置; 2、根据当地政府的安排,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现场,避免撤离可能带来严重的负面作用; 3、当判断有放射性散布事件发生时,应尽量往风向的侧面躲,并迅速进入建筑物内隐蔽; 4、用湿毛巾、布块等捂住口鼻,进行呼吸道防护; 5、若怀疑身体表面有放射性污染,可采用洗澡和更换衣服来减少放射形成污染; 6、听从当地主管部门的安排,决定是否需要控制使用当地的食品和饮水; 7、出现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公众要特别注意保持心态平稳,千万不要惶恐不安。 综上所述,放射性污染防治方法是防治放射物质及放射线使人体不受其害的科学技术方法。凡是有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或其放射线作用于人体时,一般都会产生有害的作用,目前主要的放射性污染是核爆炸和核反应堆事故,基本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是禁止核试验,合理布局核企业及强化生产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核设施、铀(钍)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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