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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清产核资?
释义
    对于国有企业,由转让方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进行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具体步骤如下:
    ⑴由企业所属的研究所向综合计划局提出申请;
    ⑵综合计划局转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⑶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⑷企业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⑸由研究所向综合计划局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⑹综合计划局转报后,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一、企业兼并收购的基本程序
    (一)被并购企业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并购企业寻找被并购企业直接进行兼并洽谈;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中介机构寻找被并购企业;以及在证券市场上收购企业等。
    (二)并购方案(报告)的提交。
    明确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后,并购企业(或各自)拟就并购方案(报告),经过有关部门发布并购信息,确定并购的目的与意向,告知被并购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合同关系人。
    (三)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的目标是建立在明确企业并购的目的与意向的基础上。被并购企业经过对其整体资产的评估,形成资产转让的底价。
    (四)确定成交价格。
    并购双方通过资产评估确定资产整体价值,据此进行平等谈判协商,最后形成成交价格。
    (五)签订并购协议书。
    并购价格一经确定,并购程序便进入了实质阶段,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开始签订正式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审批与公证。
    协议签订后,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企业)、工商局、税务局和土地管理局等部门审批,然后申请公证,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并购发生后,企业的法人资格发生了变化。协议生效后,双方要向工商等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企业注销、房产变更、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手续。
    (八)产权交接。
    并购双方的资产移交,须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企业)、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协议办理移交手续,经过验收、造册、双方签字后,会计据此入帐。
    (九)发布并购公告。
    二、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第二、清产核资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第三、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第四、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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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