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打井取水定什么罪 |
释义 | 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不犯罪。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会被责令停止不法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罚款二万到十万元。 确定了水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定符合水资源规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 1、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即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有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2、规定在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应当注意对水资源的保护。包括“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等。 3、生态用水要进行科学论证,根据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和自然特征,依据科学论证来确定。 4、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资源保护中的职责。 综上所述,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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