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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山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 农村宅基地 管理制度。 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农民的日常生活生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是农民手中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性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 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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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