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对方一直骚扰可以进行协商、报警,具体如下: 1、离婚后,对方一直有骚扰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进行协商,让对方知道骚扰的严重性,对方知道相关情况后,不再进行骚扰的,事情就解决了; 2、对方了解到严重性后,还一直骚扰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向警察说明对方进行骚扰的相关情况,警察了解情况后,会给予批评教育,对方实在不改的,还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综上所述,男方在起诉离婚期间,是不能骚扰女方的。如果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女方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且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