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分局,疏于履行其管理、维修的义务,未能及时排除交通信号灯的故障,导交通事故,依法应承担赔偿的全部责任。 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证实事故各方均没有违章行为,没有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各方均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交通信号灯的错误引导,因此,交通信号灯维护与管理瑕疵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