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期间共有的财产,包括工资、生产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费、共同债权。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所共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