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被别人拿了有害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果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被他人拿去后使用的法律风险是比较低的。但是,为了稳妥起见,可以在营业执照复印件页面中间的空白部分上写明,“此复印件仅作为xxxx之用,有效期限为xxx,再复印无效。”然后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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