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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何时可以随时追回?
释义
    干股的赠送需经董事会同意,涉及股东权益的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有特定情形除外。公司可以收购股份,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异议、转换公司债券、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等情形。
    法律分析
    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收回,否则就要看合做协议或章程约定的权利义务。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拓展延伸
    股权追回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股权追回的条件和程序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法规。一般而言,股权追回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违约、欺诈、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2.追回股权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时效性要求;3.追回股权的请求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和法律体系,具体的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追回股权的程序包括起诉或申请仲裁、提交证据、进行庭审或听证、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等。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针对具体情况的详细指导和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追回的条件和程序因具体情况和适用法律而异。一般来说,追回股权需要满足违约、欺诈、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等条件,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时效性要求,同时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具体的程序可能涉及起诉、仲裁、庭审或听证等。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指导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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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