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事争议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一、按照人事争议涉及的职工人数: 1.个人争议 2.集体争议。 二、按照人事争议的性质: 1.权利争议 2.利益争议。 三、按照人事争议的内容: 1.因职工流动产生的争议, 2.因履行聘用合同产生的争议。 一、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都有哪些呢 申请人必须与人事争议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是指人事争议发生后,根据法律规定将争议提请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解决的当事人。 1.申请人必须与人事争议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3.由于超过时效的人事争议案件无法进入仲裁程序,其仲裁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二、人事争议的规定是什么 人事争议的规定是为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三、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1、调解本单位内发生的人事争议;2、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3、对职工进行人事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人事争议的预防工作;4、协助仲裁委员会对本单位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开展调查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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