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应当在3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在7天内作出决定,一共就是10天; 2、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4天,加上原本的3天共为7天,再加上检察院的7天决定时间,一共就是14天;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加上检察院的7天决定时间,一共就是37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