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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房产转让手续
释义
    房屋转让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一、房产转让的方式
    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予: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产转让的特征
    从法律上看,房地产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2、房地产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
    3、房地产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互易、继承、遗赠等合法方式。
    4、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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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