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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人有没有的肖像权
释义
    一、死人有没有的肖像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活人享有肖像权,但是死人没有肖像权,死人的肖像权在一段时间内还是会继续受到保护。此时如果有人侵犯了死者的肖像权,那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二、侵害肖像权赔偿标准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逝者仍享有哪些权利
    (一)人身权
    人身权利是指与公民人身不可分离,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的范围比较广泛,一般公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1)人格权
    (2)身份权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身份权中的监护权是随享有者死亡而立即消灭的权利。其他的身份权则永不消灭或在一段时间内不消灭。
    (二)个人财产的处分权
    公民对个人合法财产的处分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对个人财产的处分是一种单方面的个人行为,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另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除外)。但对于逝者来说,这项权利的实施主要体现在对自己遗产的处分上。
    (三)特殊合同的执行权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面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但由于一方当事人去逝,会造成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而被中止。如劳务合同会因为提供劳务服务的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无法执行。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合同不受此限。这类特殊的合同体现在逝者生前与自然人或法人订立的关于自己遗体的处理方式和为自己组织丧葬仪式的合同。这类合同生效的前提是逝者死亡的事实发生。逝者没有死亡这个合同是不会执行的,只有逝者死亡事实发生了,这个合同才能被履行。这类合同的执行人是逝者的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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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