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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董事承担哪些责任
释义
    公司董事承担责任如下:
    1、忠实义务。即董事管理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
    2、善管义务,即董事应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
    3、竟业禁止义务,即董事不得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业务。董事若违反规定,公司可以行使归入权。
    董事会成立需要什么程序
    1、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2、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的最后人选,从而组成董事会,具体的人数需要按照公司的性质、和规模等确定,但是董事人数一定是基数;
    3、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在会议上选举出董事长,副董事长,同时聘任高管等;
    4、选举出相关人员之后,修改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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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