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过期了不换可以吗 |
释义 | 社保卡有效期到了需要换卡,更换方式如下: 1、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芯片损坏、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时,持卡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本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2、卡面照片发生变更的,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照片回执到其发卡银行本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3、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持卡人需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本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和换卡手续。 六种让社保卡失效的行为如下: 1、使用社保卡购买生活用品、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 2、以药换药(物)、转卖物品、套用和虚开检查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3、冒名使用,即使用别人社会保障卡在医院就医,把本该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用其社会保障卡进行支付; 4、伪造病历、票据:具体表现为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例、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视为医保欺诈; 5、倒卖药品:在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开超出并且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开出的药品,这种手段属于套取社保基金行为,属于非法牟利或不当牟利; 6、借予别人: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别人就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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