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举报消防不过关,消防会去查,举报方法如下: 1、写信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或支队; 2、电话拨打96119,全国统一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3、在省级的公安消防总队的互联网网页上的“办事直通车”点击后在举报投诉栏目中进行举报反映; 4、当然直接人到当地消防大队进行反映也可以。 消防安全的四懂、四会: 1、四懂:懂得火灾的危害性、逃生方法、扑救方法和预防措施; 2、四会:会报火警119、会灭初期火灾、会逃生、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预防火灾减少悲剧发生: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增强防火意识; 2、掌握消防常识及基本逃生技能; 3、提高安全意识,关注生活细节; 4、配备基本消防器材,提高抗御火灾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