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标流程没有时间限制,一般几十分钟到几个小时。 开标的现场流程程序如下: 1.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代表签到; 3.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4.开标会主持人介绍主要与会人员; 5.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相关资料; 6.招标人领导讲话; 7.主持人介绍投标人确认; 8.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截止和实际送达时间; 9.代表共同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 10.主持人宣布开标和唱标次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