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条必须要写明收到的财物的具体信息,以及经手人签字时间。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收条的内容要相对完善;如果是欠条则必须要写明所欠的数额和币种、或所欠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规格或型号等基本属性资料,拖欠原因,返还日期,逾期如未还的法律后果,同时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姓名,最后必须要有债务人签名和签章及出具的日期。 2、收条里不可以使用模糊的用语,所有含义要清晰明了,以免会产生歧义。 3、收条要一式两份,出、借双方各执一份,以避免双方或单方在收条上涂改,逃避相应需承担的义务。 4、收条的主体身份要确认,双方是否成年,双方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一致,另其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需要留下,例如对方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