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注册公司用的印章是: 1、公章,用于税务登记、各种行政文书、证明与合同; 2、财务章,用于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 3、合同章,用于盖合同; 4、发票章,用于开发票; 5、法人章,用于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