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院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第一,如果是中院审理的一审公诉案件,则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以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对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有附带民事的案件,在经过上一级法院批准后,可延长三个月,还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则要报最高法批准。第二,如果是二审,审限是二个月,经过批准也可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