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标准 |
释义 | 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标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精神状态正常;或虽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但并不影响其对所进行民事活 动的辨认能力,即对该民事行为的辨认能力完好; (2)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 (3)辨认能力削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3、无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丧失; (3)辨认能力的丧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无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一、民事行为能力等级有哪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是: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取得和消灭的时间相一致;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一致; 3、法人的意志取决于团体的意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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