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摩托车上牌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摩托车上牌的话,就将摩托车开到车管所,然后进行领取摩托车通行证申领表进行填写,车主们填写好了之后就到窗口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了之后就会让车主们将车推到安全的区域去进行等号装证。注意:开去上牌的摩托是- -定要具备有足够的安全性的,因为在申领车牌的时候也会对摩托车进行检查,只有当摩托车检查可以了之后, 才会给车主发摩托证的,车主们可以自己先检查好。办理摩托车上牌也需要交一定的费用, 车主还是要准备好,大概在三百元之内可以处理好。 法律依据:《烟台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第一条 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严禁摩托车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条 除悬挂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及军、警号牌的摩托车外,悬挂其它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芝罘区中心区(东至海岸路、滨海北路,南至迎宾路、环山路、通世路、红旗路,西至青年路,北至北马路,含以上路段)道路上行驶。禁止后三轮摩托车在芝罘区中心区行驶(悬挂军警号牌的车辆除外)。因特殊需要确须通行的,须到交警支队办理专用通行证。 第三条 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轻便摩托车必须在机动车道内靠右边(右侧2米范围内)行驶;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左转弯时除外);在划有摩托车专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只能在专用车道内行驶。严禁摩托车在设有禁行标志的路段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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