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建立医保家庭病床:一类是出院后转回社区仍需治疗的病人,如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的、肿瘤术后或放化疗需支持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合并慢性严重并发症的、骨折术后及外伤需换药、拆线、康复、功能锻炼的等。还有一类是患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的病人:如晚期肿瘤、偏瘫患者合并褥疮感染、尿潴留、吞咽困难(需定期换药、更换尿管、胃管)等长期卧床病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病人、晚期肿瘤、老年痴呆症等需临终关怀的病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