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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变更手续是什么意思
释义
    抵押变更手续是指在抵押期间抵押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到登记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抵押变更手续是为了维护抵押权的真实面貌,使抵押物的权属时刻保持明确,以保护与抵押物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利益。
    一、如何更改抵押物的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抵押物合同,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抵押贷款可以更换抵押物吗
    可以的,但要银行方面同意,并同时走一次估价的流程(要你们负责相关的费用)。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6、担保范围变更。(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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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9: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