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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属如何确定?
释义
    1、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2、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风险提示:租赁期限届满的注意事项:1、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怎么确定?
    1、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2、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风险提示: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
    支付象征性价款后融资租赁物归属怎么确定?
    1、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仅需向出租人支付象征性价款的,视为约定的租金义务履行完毕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2、承租人未支付全部款项,租赁物仍归出租人所有,但是,承租人支付完毕全部款项之后,租赁物应归承租人所有。风险提示:融资租赁的风险来源于许多不确定因素,是多方面并且相互关联的,在业务活动中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的特点,才能全面、科学地对风险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能力,它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生存。
    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归谁?
    1、融资租赁协议的出租标的所有权为出租方,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融资租赁协议中有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的,按照约定处理。风险提示:融资租赁的风险来源于许多不确定因素,是多方面并且相互关联的,在业务活动中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的特点,才能全面、科学地对风险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能力,它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生存。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仍需要支付租金吗?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仍需要支付租金。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2、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提示: 租赁物毁损灭失属于谁的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如下: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1)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之间无须承担责任。(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但租赁物因此而灭失、毁损的,因承租人对此并无过失,出租人自然也无过失,但租赁物已毁损、灭失而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同样应准许当事人双方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承租人在此情况下应当就其无过失使用、收益租赁物负举证责任。2、租赁物因可归责于承租人一方的事由而灭失、毁损的,虽然承租人对此毁损、灭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此时合同如因无法实现目的而消灭,也属必然,只不过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于出租人一方,承租人不得主张解除合同,而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害。3、租赁物因可归责于出租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构成债务不履行,应对承租人负债务不履行责任,并应赔偿承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融资租赁合同租金如何确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其中购买租赁物的成本可包括租赁物的价款、利息、保险费用等。1、租赁设备的价款,包括原价、运输费、安装费、向供货方预付贷款利息、途中保险等。2、保险费。承租单位所租设备,由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合并计入租金。3、利息。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是整个租赁期内所发生的利息负担。4、手续费。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承办租赁设备所开支的营业费用和必要的盈利。风险提示:与一般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中有所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不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代价,而是出租人融资的代价。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是融资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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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2: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