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血重疾险拒赔继往病史,是否可以进行仲裁?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应当合理,并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不合理,可以进行仲裁或诉讼。在仲裁或诉讼中,被保险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是由于本次重疾病发引起的,而非由于之前的病史造成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不得违反保险合同约定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理由,并应当告知被保险人的权利。 3.《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的赔偿处理不当,可以向保险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实施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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