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纳工作的交接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出纳交接要按照会计人员交接的要求进行。出纳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出纳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责任的重大措施。办好交接工作,可以使出纳工作前后衔接,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 出纳工作交接要做到两点:一是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清手续;二是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交接要求进行财产清理,做账账核对;账款核对,交接清理后要填写移交表,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按册向接交人点清,然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盖章。移交表应存入会计档案。出纳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 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将出纳帐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出纳帐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核对相符,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无误。 (3)在出纳帐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4)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5)编制“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帐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它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量。 第二阶段,交接阶段 出纳员的离职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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